政策规章 当前位置:首页>>政策规章>>正文

值班室值班纪律

作者: 来源: 发表于:2022年05月07日 文章点击数:927


第一条  值班人员应牢固树立值班工作无小事的理念,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在值班工作中尽职尽责。要服从值班安排,不得拒绝或耽误值班,不得擅自变更。当值人员有特殊情况确需调班的,由本人与其前后近期值班人员协商调换,并提前报党政办公室同意。

第二条  值班人员要严守党和国家、学校的秘密,不得随意公开和扩散值班时掌握的信息。

第三条  值班人员应在值班室坚守岗位,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,严禁擅离职守。如因紧急情况确需离开的,必须有人接替值班。

第四条  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班,不得迟到早退,不得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脱岗,避免出现空班。

第五条  严禁酒后值班。值班期间严禁饮酒或从事其他影响正常值班工作的活动。

第六条  对值班人员存在工作问题突出或迟报、漏报、谎报、瞒报等情况,予以通报批评;对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,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问责。

互联网备案号:蜀ICP备19026575号
公安备案号:511713-45036
版权所有:达州中医药职业学院
学校地址: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职教园区
党 政 办:0818-2632255(传真)
     0818-7232158
招生热线:0818-7232188
  邮编:635000
OA办公系统 微信公众号 事业单位标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