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值班人员主要负责来电来访处理、应急处置以及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。每天按时打卡,并按要求上报值班情况。
第二条 值班人员要掌握学院值班工作总体安排、学院主要领导和值班院领导的去向及联系方式。
第三条 值班人员要熟悉学院各部门职责,明晰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处理流程等。接到上级有关通知后,要立即反应、迅速调度。
第四条 遇紧急情况、重要任务或突发事件,值班人员应及时请示报告,不得拖延,做到首报快速、核报准确、续报及时、终报全面。
第五条 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,全面、客观、及时、准确地记录值班期间接报、处理的有关事项,做到字迹清晰、详略得当、要素齐备。
第六条 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,当班未尽事项,除在记录本记载外,还应逐项与接班人员交接清楚,由接班人员对未尽事项跟踪落实。